根据2025年山东省滨州市办理特殊病种的政策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础材料
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
医保材料 :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病历资料 :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记录(含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公章
检查报告 :相关检验报告(如血常规、CT、核磁共振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 :《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1式2份,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填写
二、病种专项材料(根据具体病种要求)
高血压 :非同日三次诊室血压记录,高危组需附加心脑肾并发症检查报告(心电图、肾功能报告)
糖尿病 :两次静脉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结果
冠心病 :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报告
其他病种 :如慢性肝炎需乙肝/丙肝病毒检测、肝功能及影像学报告
三、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至滨州市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
审核通过后,领取《门诊特殊病种证明》
持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治疗审批
注意事项:不同病种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