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老年康复医保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医院等级和具体项目而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大致在 50%-70%,住院报销比例在 70%-90%。
在上海,符合条件的老年康复费用可通过医保按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因医院等级、医保类型和年龄而有所不同。2025 年新政扩大了康复护理项目报销范围,提升了报销额度。
一、上海居民医保康复科报销政策
1.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居民医保参保老年人在康复科门诊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普通医疗一致。以 70 岁以上老人为例:
| 医院等级 | 门诊起付线(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住院起付线(元 / 次) | 住院报销比例 |
|---|---|---|---|---|
| 一级 | 300 | 70% | 50 | 90% |
| 二级 | 300 | 60% | 100 | 80% |
| 三级 | 300 | 50% | 300 | 70% |
60 - 69 岁及 19 - 59 岁人群报销比例略低。如 60 - 69 岁人群,门诊报销分别为一级 80%、二级 75%、三级 60%;住院报销分别为一级 85%、二级 75%、三级 65%。
2025 年新政增设 “医养结合” 专项补贴:康复护理项目(如物理治疗、术后护理)纳入医保报销,每年最高报销额度提升至 2 万元;家庭病床服务纳入医保,医护人员上门诊疗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
2. 报销比例提升与流程优化
社区首诊报销比例提高至 90%,且免除挂号费;经社区转诊至二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额外增加 5%。异地就医可全面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上海本地一致,无需垫付资金。
二、上海职工医保康复科报销政策
1. 门诊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方面,60 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及中小学生 / 婴幼儿为 300 元;超过 18 周岁、不满 60 周岁人员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70%;在二级医疗机构 60%;在三级医疗机构 50%。
2.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 50 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300 元。报销比例为,60 周岁及以上 / 重残人员,一级医疗机构 90%,二级医疗机构 80%,三级医疗机构 70%;60 周岁以下人员,一级医疗机构 80%,二级医疗机构 75%,三级医疗机构 60%。
三、其他康复医保相关政策
1. 家庭病床服务
自 2025 年 5 月起,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范围扩大,新增 51 项医保报销项目,涵盖卒中康复、骨科术后护理等。参保人员在家庭病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可报销 85%,居民医保报销 75%。对失能老人和肿瘤晚期患者,部分高价耗材(如一次性导管、专用敷料等)也纳入报销范围。
2. 老年人养护院医保报销项目
- 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基础医疗护理包 100% 纳入医保,包括生命体征监测(每日 2 次)、导管护理(导尿管 / 胃管 / 造瘘管)、褥疮护理(Ⅱ 度及以上)、药物注射服务(含胰岛素注射)、氧气吸入治疗;专科护理服务按 85% 比例报销,如糖尿病足护理、呼吸机辅助护理、腹膜透析护理、认知障碍专业护理、肿瘤晚期舒缓护理。
- 康复治疗项目:物理治疗限额报销,如关节松动术单次最高报 80 元、神经肌肉电刺激单次最高报 60 元、吞咽功能训练单次最高报 100 元;中医康复有特殊补贴,针灸治疗额外增加 20% 报销比例、中药熏蒸年度限额 1200 元、推拿治疗每周限 3 次。
- 药品及耗材:高血压、糖尿病等 12 种慢性病用药 “零自付”;抗凝药物(如华法林)自付比例降至 5%;胰岛素类药品取消个人先行自付。失禁护理用品每月最高补贴 300 元;防褥疮气垫 80% 报销;雾化器自付比例 20%。
- 检查检验项目:移动心电图报 90%;便携式 B 超报 85%。针对阿尔茨海默病,年度专项报销额度提高至 8000 元;智能监测设备租赁补贴 50%;专业护理费额外补贴 30%;营养支持治疗报 90%;心理干预服务纳入报销。
在上海,老年康复医保报销政策较为细致,不同医保类型、就医机构、康复项目等对应不同的报销比例和规定。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以及起付线方面各有标准,家庭病床服务、老年人养护院等也有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以减轻老年人康复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