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
门特病待遇终止周期依据复审结果及政策规定,逾期未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待遇将于2025年底终止,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权益。
吉林松原市门诊特殊疾病(简称“门特病”)待遇终止涉及多种情形,需严格遵循规定流程办理。以下为终止待遇的核心手续及注意事项:
一、终止情形与流程
- 复审未通过
- 门特病待遇每1-3年需复审(具体周期依病种而定),未通过专家审核者,待遇自2025年12月31日起终止。
- 患者需在复审周期内通过“吉林智慧医保”平台或指定医疗机构提交复审材料(病历、检查报告等)。
- 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同放弃复审资格,待遇自动终止。
- 主动申请终止
- 患者因病情康复、移居外地或其他原因需终止待遇,可持身份证、医保卡及《门特病终止申请表》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线上申请渠道: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交终止申请,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
- 自然终止
患者死亡或户籍迁出松原市,由家属或代办人凭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等)办理终止手续,待遇自证明生效日起终止。
二、关键注意事项
- 待遇终止后果
- 终止后,原门特病相关医疗费用不再享受专项报销,按普通门诊待遇执行(报销比例及限额降低)。
- 如需恢复待遇,须重新申请认定,符合条件后方可享受。
- 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所有材料(病历、检查报告等)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纳入医保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门特病待遇。
- 异地就医处理
异地居住患者需在终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否则终止后无法享受跨省直接结算。
三、终止手续对比表
| 终止类型 | 办理材料 | 办理渠道 | 生效时间 | 后续影响 |
|---|---|---|---|---|
| 复审未通过 | 无需主动申请,系统自动终止 | 无 | 2025.12.31 | 需重新认定方可恢复 |
| 主动终止 | 身份证、医保卡、《终止申请表》 | 医保窗口/线上平台 | 即时生效 | 按普通门诊报销 |
| 自然终止 | 死亡/户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 医保窗口 | 证明生效日 | 待遇永久终止 |
四、常见问题解答
- 复审周期如何查询?
登录“吉林智慧医保”个人账号查看病种复审时间,或拨打医保热线12393咨询。
- 终止后能否立即重新申请?
可随时重新申请,但需符合当前门特病认定标准,审核通过后方恢复待遇。
- 材料遗失怎么办?
联系原认定医院补开病历或检查报告,加盖医院公章后提交,部分材料可线上调取电子档。
终止门特病待遇需审慎操作,及时关注复审周期并提前准备材料,避免因逾期或材料不全导致待遇中断。如遇特殊情况,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个性化指导,确保合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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