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
湖北天门已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天门申报并取得上述门特病待遇资格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就医地开通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相关费用,无需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一、政策概述
开通时间
自2022年10月底起,湖北天门正式开通上述5种门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覆盖省内异地及跨省就医场景。覆盖病种范围
病种名称 纳入结算类型 适用人群 高血压 门诊慢特病 已在天门申报并取得资格的参保人 糖尿病 门诊慢特病 已在天门申报并取得资格的参保人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门诊特殊病种 已在天门申报并取得资格的参保人 尿毒症透析 门诊特殊病种 已在天门申报并取得资格的参保人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门诊特殊病种 已在天门申报并取得资格的参保人
二、办理流程
资格认定
参保人需先在天门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鉴定医疗机构申请门特病资格,提交住院病历复印件、近期检查报告单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待遇享受资格。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渠道:
-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提交备案申请,支持“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等类型备案,其中前三者实行承诺制,无需额外证明材料。
- 线下:前往天门医保经办大厅、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 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 备案渠道:
直接结算操作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在就医地开通门特病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系统将自动关联门特病待遇,结算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系统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
三、定点医疗机构
天门作为参保地
参保人可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门特病跨省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查询。天门作为就医地
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蒋湖农场职工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已开通门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可为外省参保的门特病患者提供直接结算服务。
四、政策意义
减轻患者负担
避免门特病患者跨省就医时全额垫付高额医疗费用,减少跑腿报销流程,尤其便利长期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安置的参保人群。提升结算效率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联网,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缩短报销周期,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促进医疗资源优化
推动分级诊疗与异地就医高效衔接,参保人可根据病情需要选择省外优质医疗资源,无需因报销问题限制就医选择。
门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政策的实施,是湖北天门深化医保改革、优化异地就医服务的重要举措,通过简化流程、扩大覆盖范围,切实提升了医保服务的可及性与便捷性,为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