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医保骨科康复报销比例约为85%-97%
在江苏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接受骨科康复治疗时,住院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可报销85%-97%,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部分康复项目纳入专项支付范围。
一、 住院康复费用报销
医疗机构分级报销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 97%,退休人员 98%。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 95%,退休人员 97%。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 90%,退休人员 93%。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元)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一级 300 97% 98% 二级 500 95% 97% 三级 900 90% 93% 费用分段与限额
单次住院费用超过 2万元 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 60%-90%,无封顶线。
二、 门诊康复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统筹
- 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 50%,70岁以下退休人员 55%,70岁以上 60%。
- 非社区医疗机构:在职职工 40%,70岁以下退休人员 45%,70岁以上 50%。
年度限额与起付线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1.5万元,起付标准为 200元。
三、 专项康复政策
- 康复病组价值付费(VRG)
针对骨科康复患者,支持 早期康复 和 重症康复,报销比例较普通治疗提高 5%-10%。
- 特定项目覆盖
物理治疗、运动疗法等 29项康复项目 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统一为 85%。
骨科康复的医保报销需结合医疗机构等级、费用分段及政策调整,建议就诊前向医院医保办或社保部门核实最新标准。职工医保通过分级报销、大病保险及专项政策,显著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推动规范化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