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2025年,山西省阳泉市将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所患特病直接相关的必要检查项目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具体报销范围遵循全省统一的46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并取消了以往对检查项目支付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报销时,除尿毒症透析等特定病种外,其他病种执行全省统一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乙类检查项目需先由个人自付10%后再计算报销比例 。
一、报销范围与病种目录
- 明确纳入保障的病种:阳泉市执行山西省统一规范的46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 。肝豆状核变性已被明确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其相关治疗药品和检查费用均可报销 。
- 检查项目覆盖原则:报销范围涵盖与所申报门诊慢特病直接相关的必需检查、检验项目 。根据政策更新,自2025年1月1日起,已取消门诊慢特病用药及检查项目支付范围的原有限制性规定,意味着符合条件的检查项目均在保障范围内 。
- 排除项目: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以及非治疗性或非必需的检查项目,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报销比例:对于符合规定的门诊特病检查费用,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 。乙类检查项目需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90%部分再按70%的比例报销 。对于尿毒症透析等特定病种,报销比例可能更高,如达到94% 。
- 年度支付限额:不同病种设置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结核病和重性精神病6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其他34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不单独设置年度支付限额,按照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
- 费用管理方式:门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按季度进行管理 。对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炎症性肠病等个别病种,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申请更高的检查费用支付额度 。
三、就医与结算管理
- 定点机构要求:必须在阳泉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检查费用方可享受报销 。
- 异地就医: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检查费用,可按我市同等收费类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直接结算 。
- 结算方式:符合规定的检查费用,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无需先行垫付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2025年阳泉市门诊特病检查项目的报销政策,以全省统一的46种病种为基础,通过取消支付限制、明确报销比例和分档设定年度限额,构建了更为清晰、公平的保障体系,旨在减轻参保群众,特别是长期患病群体的门诊检查负担,确保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参保人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