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需先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慢特病资格认定,经主治医师评估确需转诊的,由该院医保办开具转诊证明并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患者持社保卡及转诊单至转入医院办理接续手续
2025年在青海西宁办理门诊慢特病转诊手续,需遵循“先认定、后转诊、全程联网”的原则。患者必须已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并完成相应慢特病病种的准入认定。转诊须由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经主治医师评估病情确需转往上级或异地医院继续治疗的,由该院医保办公室按规定流程开具电子转诊单,同步上传至青海省医保信息平台。患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转诊凭证,在规定时限内前往目标医院的医保窗口办理接续备案,方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否则可能面临报销比例降低或需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况。

一、 门诊慢特病认定与资格获取
在办理转诊前,首要步骤是完成慢特病资格认定。该认定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的前提,未通过认定者无法办理对应病种的转诊。

认定病种范围 2025年青海省将多种慢性、特殊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常见病种包括:
- 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
- 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 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冠心病(支架术后)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重性精神疾病
认定流程 患者需准备既往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或慢病管理窗口提交申请。由医院组织专家或指定医师进行审核评估,符合条件者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发放慢特病就诊证或在系统中标记资格。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认定时需选定1-2家定点医院作为主要就诊机构。后续转诊通常由该机构发起。
二、 转诊办理流程详解

转诊并非患者自行决定即可,必须遵循规范流程,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转诊条件评估 由当前就诊医院的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发展、治疗需求及本院诊疗能力,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至更高级别或专科优势医院。常见情形包括:本院无相应治疗设备、药物短缺、病情复杂需多学科会诊等。
转诊手续办理 经医生评估同意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病历资料至医院医保办公室。医保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后,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填写转诊申请,选择转入医院,生成电子转诊单,并完成上传备案。
转诊有效期与次数 2025年规定,单次门诊慢特病转诊有效期通常为90天,有效期内可多次往返转入医院就诊。超出有效期需重新办理。年度内转诊次数一般不设硬性上限,但需符合医疗必要性原则。

以下为门诊慢特病转诊关键环节对比:
| 对比项 | 正规转诊流程 | 非转诊/自行就医 |
|---|---|---|
| 报销比例 | 按正常慢特病待遇结算,报销比例高(如70%-85%) | 报销比例降低10-20个百分点,或需先自付一定比例 |
| 结算方式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仅支付自付部分 | 需全额垫付后,凭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 办理主体 | 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发起并上传 | 患者自行前往,无系统备案 |
| 时效性 | 即时生效,90天内有效 | 无时效备案,影响报销 |
| 所需材料 | 社保卡、身份证、病历资料 | 同左,但需额外准备报销申请表等 |
三、 转入医院就诊与待遇享受
完成转诊手续后,患者可在转入医院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接续备案 到达转入医院后,应立即持社保卡和转诊单(电子或纸质)到其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接续备案,确认慢特病资格和待遇标准。
诊疗与结算 在转入医院发生的符合慢特病病种目录的门诊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金额,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复诊与回转 病情稳定后,建议回原定点医院复诊。若需再次转诊,应重新评估并办理手续,确保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对于患有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而言,规范办理转诊手续是保障自身医保权益的关键环节。2025年在青海西宁,依托医保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转诊流程已实现电子化、便捷化,但患者仍需主动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评估与申请,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报销比例下降或结算不便。遵循“先认定、后转诊、持卡结算”的原则,方能最大程度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获得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