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线上平台、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如需)、慢特病病种认定相关医学资料
办理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变更,需向株洲市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指定线上平台提交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视情况而定)以及能证明所患慢特病病种的医学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变更。

一、 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变更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门诊慢特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为减轻患者负担,湖南省及株洲市建立了相应的医保保障机制,允许参保人员选择一家或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慢特病治疗的定点医院。在特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变更定点医院。

政策依据与目标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医保服务便利化改革,优化门诊慢特病管理流程。2025年,株洲市继续执行并细化省级政策,旨在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与可及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变更定点医院是参保人根据居住地迁移、病情变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调整等合理需求行使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适用人群 变更流程适用于已通过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并在株洲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等。
变更条件 参保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变更:
- 居住地发生跨区域迁移,原定点医院距离过远;
- 原定点医院因故停止提供相关病种服务;
- 病情发展需转至更高水平医疗机构诊治;
- 原定点医院服务满意度低,经协商可解除协议;
- 其他经医保经办机构认可的合理情形。
二、 变更流程详解

申请渠道 2025年,株洲市推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便民服务模式。
- 线上渠道:通过“湘医保”APP、“智慧株洲”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按提示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 线下渠道:前往株洲市各辖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如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局)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确保真实、完整、有效:
材料名称 说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身份核验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医保结算关联 原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 部分医院要求提供,确认无未结清费用或服务纠纷 慢特病病种认定相关医学资料 近期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检查报告等,用于确认病种状态 变更申请表 线下领取或线上下载填写,注明拟变更医院名称 审核与生效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将更新参保人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新定点医院通常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自然月起生效。参保人可在“湘医保”APP中查询变更结果。
三、 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变更周期与次数限制 株洲市规定,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因特殊原因(如重大搬迁、医院停业)需多次变更的,需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并经医保部门特批。
新旧医院衔接 变更生效前,所有门诊慢特病费用仍在原定点医院结算。生效后,必须在新定点医院就诊方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建议提前与新医院沟通,确认其具备相应病种的诊疗资质和药品配备。
待遇衔接 定点医院变更不影响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基本待遇。但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
以下为株洲市主要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服务能力对比示例:
医院名称 可治疗慢特病病种数量 是否支持线上处方流转 药品配备齐全度 就诊预约便利性 株洲市中心医院 38种 是 高 高(支持APP预约) 株洲市一医院 35种 是 高 中(部分科室需现场) 株洲市中医医院 30种 否 中(侧重中药) 中 天元区人民医院 25种 否 中 高(社区便捷)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患者,可委托亲属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异地安置人员变更定点医院,需同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选择合适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是保障长期治疗效果和减轻经济负担的关键环节。2025年,株洲市通过优化流程、拓展线上服务,使变更操作更加高效透明。参保人员应充分了解政策,结合自身病情与就医便利性,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医保权益得到持续、稳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