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满足:参保状态正常、所患疾病在《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2025年版)》范围内、经具备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完成认定。
在2025年,广东深圳参保人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病”)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处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正常参保状态;二是所患疾病属于深圳市现行有效的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所列范围;三是须由具备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依据统一的准入标准进行临床诊断并完成病种认定程序。认定通过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对应病种的门特医保报销待遇。

一、参保身份与状态要求
医保类型覆盖范围
深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申请门特病待遇,但需确保在申请及享受待遇期间医保处于连续缴费且未中断的正常状态。若医保断缴,则门特待遇同步暂停,续保后需重新确认资格。异地参保人员限制
非深圳医保参保人(如仅参加省内其他城市或省外医保者)不能直接申请深圳门特病待遇。但根据广东省统一政策,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在深圳具备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门特病种的认定,认定结果在省内通用。

二、病种范围与分类管理
深圳市将门特病种分为一类和二类,实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认定标准、待遇限额和定点就医要求。

对比维度 | 一类门特病种 | 二类门特病种 |
|---|---|---|
代表病种 |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 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类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慢性乙型肝炎等 |
认定复杂度 | 通常需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材料要求严格 | 多数可在社康中心或二级以上医院认定,流程相对简化 |
年度支付限额 | 较高,部分病种不设上限或达数万元 | 相对较低,如高血压、糖尿病一般为6000–8000元/年/病种 |
就医定点要求 | 须选定1–2家治疗医院,部分病种限指定医院 | 可在签约社康及关联医院就诊,管理更灵活 |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起,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若已签约家庭医生并纳入慢病管理,系统将自动生成门特病认定信息,无需另行申请。
三、认定流程与医疗机构要求
认定机构资质
仅深圳市公布的具备门特病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部分社康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可开展认定工作。具体名单由市医保局定期更新,截至2025年7月31日已明确公布。申请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两种途径申请:一是现场办理,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至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二是通过深圳市医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预申请,再按指引完成后续材料提交。医疗机构须在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录入系统。所需材料
一般包括:身份证明、社保卡、近期相关病历资料(如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部分病种还需提供连续治疗记录或特定检验指标结果,以符合病种准入标准。
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是深圳医保体系对慢性病、重特大疾病患者的重要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完成认定,不仅能减轻长期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还能在签约医疗机构获得更规范、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政策设计兼顾公平性与可及性,尤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发慢病简化流程,体现了医保制度的人文关怀与精准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