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种重特大疾病患者可申请特殊病种认定
2025年吉林通化市特殊病种申请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参保人员确诊病种在吉林省医疗保障局规定的42种重特大疾病范围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肺结核等),且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病历、检查报告及医疗票据,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申请主体资格
- 参保人员:必须为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在保人员,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病种范围:需符合吉林省规定的42种重特大疾病,包括一类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伴器官损害、肝硬化失代偿期等)和二类病种(如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二、诊断与材料要求
- 医疗机构资质:诊断证明需由通化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且医疗机构需具备相应诊疗科目资质。
- 历史资料:需提供近12个月内的住院病历、门诊记录、病理报告、影像学检查等完整病史资料。
- 费用凭证:若申请基于自费医疗费用额度,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票据原件,并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等费用后的自付金额需达到规定标准。
三、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至通化市医保经办机构或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
- 审核认定:医保部门或委托的认定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 待遇享受:审核通过后,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一类病种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类病种不低于80%。
四、特殊情形处理
- 罕见病种:未纳入42种目录的罕见病种,由通化市民政局组织“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 复审要求:部分病种需定期复审(如肺结核每2年复审一次),未通过复审者将终止待遇。
- 异地就医: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并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具体病种目录及申请材料清单,确保一次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