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6%-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5%-2%,个人0.5%-1%;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0.8%-1%,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因险种、地区及行业差异而不同,单位与个人的承担比例遵循国家统一框架,同时允许地方结合实际调整。以下分险种详述:
一、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全国统一为16%(广东省2025年前暂按15%执行),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 个人缴费:固定为8%,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60%或高于300%社平工资的按上下限核定。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12%入统筹基金,8%入个人账户),基数可在社平工资60%-300%间选择。
| 参保类型 | 单位比例 | 个人比例 | 缴费基数范围 |
|---|---|---|---|
| 企业职工 | 16% | 8% | 社平工资60%-300% |
| 灵活就业人员 | - | 20% | 社平工资60%-300% |
二、医疗保险
- 职工医保:单位6%-10%(随州为7.65%含大额补助),个人2%;退休人员不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8%或5%(单建统筹)缴纳,部分地区设个人账户划入比例。
三、失业保险
- 阶段性降费:2025年底前总费率1%,单位与个人比例由地方确定(如恩阳区单位0.6%、个人0.4%)。
- 基数标准:单位按工资总额,个人按本人工资。
四、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0.2%-1.9%(八类风险行业),单位全额承担。
- 生育保险:单位0.8%-1%,个人不缴费,部分地区与医保合并征收。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设计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个人按收入分级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选择基数与比例平衡负担与保障水平。各地政策差异需以当地社保部门公布为准,确保合规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