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和医保卡、照片等
办理门特病所需材料会因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常见的材料有疾病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开具,用以证明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检查报告单是患者之前在医院的相关检查结果;身份证和医保卡用于办理登记手续;部分地区可能还需要照片来制作门特就医手册。山西太原在2025年办理门特病所需材料也会有一些明确的要求。
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通用材料要求 办理门特病通常需要以下通用材料:
- 疾病诊断证明书:需由就诊医院的医生开具,明确患者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这是确认能否办理门特病的重要依据。
- 检查报告单:患者曾在医院做过的与所患疾病相关的检查报告,如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检查报告、癌症患者的病理报告等。
- 身份证件:即患者的身份证和医保卡,方便办理门特登记手续。若患者为未成年人,需持户口本。
- 照片: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患者照片,一般为1寸照片2张,用于制作门特就医手册。
(二)不同病种额外材料要求 不同的门特病可能还需要额外的材料,以下为您列举几种常见疾病:
| 疾病类型 | 所需额外材料 |
|---|---|
| 恶性肿瘤 | 恶性肿瘤确诊病历、病理报告(穿刺、术后病检、切检、活检);确因身体状况无法获得病理时,需提供影像学检查和相关血流学检查等资料。 |
| 结核病 - 活动性结核 | 2年内住院病历、3月内影像学检查结果及痰或其他系统标本培养结果。 |
| 结核病 - 耐多药肺结核 | 2年内住院病历、3月内影像学检查结果及2年内结核菌素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测药敏结果。 |
(三)其他可能的材料 除了上述材料,不同地区对门特办理的要求有所不同,可能还会有其他材料需求。例如,有的地区可能需要患者提供既往病史资料,包括出院记录、化验单等。建议患者向就诊医院或当地医保部门咨询具体要求。
在办理门特病时,患者需要准备好各类材料,不同疾病的材料要求有所差异。通用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报告单、身份证件和照片等是基本需要的。而不同的门特病,像恶性肿瘤、结核病等还有额外的材料要求。患者应及时了解当地医保部门的具体规定,确保材料准备齐全,顺利办理门特病手续,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