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规定的37个慢特病病种作为门诊特殊病种,同时依据相关诊疗规范和标准进行资格认定
在湖北咸宁,门诊特殊病种资格认定工作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为了推进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和管理政策统一,建立更加公平适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机制,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当地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规定的37个慢特病病种。评审专家和医疗保障部门会按照卫健部门规划教材和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规范要求,在医疗机构已确诊的基础上,对门诊特殊慢性病进行鉴定、评审。
(一)I类病种认定标准
I类病种共有8种,以下是部分病种的认定标准:
| 病种 | 认定标准 |
|---|---|
| 各类恶性肿瘤 | 有明确的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诊断;或由市州统筹区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诊患恶性肿瘤需门诊放化疗治疗的。 |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肾功能衰竭期、失代偿期) | 符合慢性肾脏疾病的标准,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肾小球滤过率GFR 20ml/min以下,血肌酐Scr超过451umoI/L,血尿素氮BUN>20mmoI/L;肾功能衰竭伴有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衡,须透析治疗。 |
|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 | 有器官移植手术史,术后需门诊继续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抗排斥药物治疗。 |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有贫血、伴有出血、感染和发热等症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血象检查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比<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骨髓象检查多部位穿刺涂片呈现增生减低,粒系及红系细胞减少,巨核细胞很难找到或缺如,淋巴细胞、浆细胞、组织嗜碱细胞相对增多,骨髓穿刺物中骨髓颗粒很少,脂肪滴增多;除外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提供近三年的相关病历资料。 |
(二)II类病种认定标准
II类病种有14种,不同病种也有各自的认定条件。例如部分病种:
| 病种 | 认定标准 |
|---|---|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暂未提及明确认定标准 |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暂未提及明确认定标准 |
当地对于门诊特殊病种资格认定,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的37个慢特病病种,并依据相关诊疗规范和标准进行严格评审。参保人员可对照标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相应的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以保障自身的健康需求和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