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且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广东汕头,若要申请特殊病种待遇,需满足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以及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两个条件。对于已办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肝脏或肾脏或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备案手续,但因常住异地、参保险种变更、社保卡未领取等原因无法记账需现金报销的情况,可按季度提前申报门特费用。
(一)汕头特定病种范围
参保人因以下疾病或治疗项目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序号 | 疾病或治疗项目 |
|---|---|
| 1 | 恶性肿瘤 |
| 2 | 冠心病 |
| 3 | 慢性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 |
| 4 | 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 |
| 5 | 中度及中度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 6 | 精神分裂症 |
| 7 | 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
| 8 | 偏执性精神病 |
| 9 | 躁狂症 |
| 10 | 脑梗塞后遗症 |
| 11 | 脑出血后遗症 |
| 12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 13 | 珠蛋白生成障碍(地中海贫血或者海洋性贫血) |
| 14 | 血友病 |
| 15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
| 16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 17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二)特殊情况申报
对于已办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肝脏、肾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备案手续,且因常住异地、参保险种变更、社保卡未领取等原因无法记账需现金报销的参保人,可按季度提前申报门特费用。
(三)申请流程
- 医师确定:参保人在相关医院就诊后,由门诊医师确定是否符合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条件。
- 填写证明书:由具备相关门诊特定病种鉴定资格的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
- 办理备案:参保人持《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相关病历资料和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备案登记手续。
- 享受待遇:申请受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参保人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四)待遇标准
- 汕头参保人申请特殊门诊成功后,凭本人医保卡刷卡享受待遇。鉴定Ⅰ类病种的须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使用,鉴定Ⅱ类病种的可以自愿选择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或医保定点药店使用。
- 如需到药店购买药品请事先告知接诊医生,医生按外购药品开具电子处方,参保人到门诊收费处缴交诊查费后打印电子处方,凭处方到药店购药,电子处方72小时后失效。
了解广东汕头申请特殊病种的条件、范围、流程和待遇标准等信息,有助于参保人更好地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