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基本材料+病种专项证明
2025年山西大同市门诊特殊病种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明、医保凭证、医学诊断文件、病史记录及申请表,并根据具体病种提供专项证明材料。所有文件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周期通常为3-5个工作日。
(一)基本通用材料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需附加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医保凭证:有效期内的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需显示正常参保状态。
申请表: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并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需明确诊断病种及治疗方案。
(二)病种专项材料
医学诊断证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需包含ICD-10编码及病情描述,有效期为1年内。
检查检验报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理报告、影像学资料、实验室检测记录等,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病史记录:连续6个月以上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慢性病种需提供长期治疗记录。
| 对比项 | 基本材料要求 | 专项材料要求 |
|---|---|---|
| 提交形式 | 原件核验后留复印件 | 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有效期 | 长期有效(身份信息变更除外) | 诊断证明1年内有效,报告需近3个月 |
| 审核重点 | 信息一致性 | 病种与治疗方案的关联性 |
(三)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罕见病种:需提供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或专家会诊意见。
工伤或生育相关:附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认定书。
异地就医:需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异地就医备案表。
(四)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提交渠道: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大同市医保局服务窗口或线上政务平台提交。
审核结果查询:5个工作日内通过医保卡账户余额变动或“三晋通”APP查询进度。
材料更新:病情变化或治疗方案调整时,需重新提交补充材料。
15个常见病种覆盖慢性肾功能不全、恶性肿瘤等,材料完整性直接影响待遇享受起始时间。建议提前核对清单并保留提交回执,政策调整可拨打0352-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