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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针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有多种康复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患者及其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促进患者康复。不同政策的补贴对象、标准和申请程序各有不同。
(一)免费常规服药项目
- 救助标准 救助资金人均 1300 元/年,其中省财政人均补助 1000 元,县财政按人均 300 元/年进行配套。
- 救助对象 本县户籍需服药康复的精神残疾人。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农合且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优先享受救助。
- 申请程序
- 由患者或监护人填写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精神障碍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 村(社区)签署意见。
- 镇残联签字盖章(省属企业的患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部门公章)。
- 县残联审批、发放救助卡。
- 由患者或监护人凭审批表和救助卡到定点医院免费领取药品。
- 服药定点医院 海南省安宁医院、五指山平山医院、三亚安宁医院、乐中农场医院。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
| 补贴类型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资金来源 |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户籍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 | 60 元/月/人 | 城乡低保资金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户籍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 6 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 150 元/月/人(省财政补助 75 元/月/人,县财政补助 75 元/月/人);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 100 元/月/人(省财政补助 50 元/月/人,县财政补助 50 元/月/人) | 财政预算安排 |
(三)国家通用政策
- 残疾人待遇 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享受残疾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
- 低保及困难补助 家庭贫困户还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难补助。
- 免费服药 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要办理“残疾证”。
- 住院报销 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 70%。
海南乐东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康复补贴政策,涵盖了服药、生活、护理等多个方面,同时患者还能享受国家通用的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有助于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患者及其家属应了解各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程序,及时申请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