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四川广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骨科康复治疗,符合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具体报销范围需结合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当地医保政策综合判定。
一、报销基本条件
- 定点机构要求
康复治疗需在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或康复机构进行,非定点机构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 诊疗项目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康复项目(如关节松动术、运动疗法等),美容类、高端设备治疗通常不纳入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起付线与封顶线
广安职工医保住院康复起付线为三级医院800元/次,年度报销限额通常为当地社平工资的4-6倍(2025年预估约6万-10万元)。 - 分段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三级医院报销85%-90%,二级医院提高5%-8%;退休人员比例再上浮2%-5%。
三、特殊情形说明
- 术后康复
因骨折、关节置换等手术后的康复治疗,需提供手术记录方可享受连续报销。 - 转诊备案
跨市治疗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否则报销比例降低10%-20%。
建议参保人通过“四川医保”APP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报销明细,或拨打广安医保局热线0826-12393确认具体项目报销资格。实际报销金额以医保系统结算为准,部分自费项目需患者预先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