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老年康复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0%-9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医保对老年康复治疗(含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训练等)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 纳入目录的康复项目:包括神经肌肉促通技术、平衡功能训练等20项基础康复项目,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 限制条件:单次治疗时长不超过30分钟,每日限报2次,年度累计不超过90天。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住院康复:三级医院报销70%,二级医院报销80%,社区医院报销90%,起付线为200元/次。
- 门诊康复:按住院比例报销,但需先通过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
- 年度封顶: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8万元。
三、自费部分说明
- 超出医保目录的康复器械(如矫形器)需自费。
- 非定点机构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建议参保老人提前通过“克拉玛依医保”公众号查询实时政策,并保存好治疗清单、发票等凭证以便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