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黑龙江鸡西门特病办理条件共涵盖22类职工医保病种和19类居民医保病种,需提供近三年内三级医院病历等材料,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申报。
门特病(门诊特殊疾病)是为减轻慢性病、重病患者门诊医疗负担的医保政策。2025年黑龙江鸡西市门特病办理条件主要依据病种范围、申报材料及流程要求,具体分为以下方面:
一、门特病病种范围
- 职工医保门特病种:包括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活动性结核、帕金森病、癫痫、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布鲁氏菌病、重症肌无力、病毒性肝炎等22种疾病。
- 居民医保门特病种:涵盖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活动性结核、帕金森病、癫痫、支气管哮喘、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19种疾病。
二、申报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与就医时证件一致。
- 医学证明材料: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三年内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以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 其他材料:能有效证明需要后续门诊治疗的门诊病历或诊断书原件;按特药药品目录中药品限制条件提供基因检测报告(如适用)。
三、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 申报时间:参保人随时可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门特病(法定节假日除外),鉴定合格人员即时享受待遇。
- 申报地点:鸡西市开通门特病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鸡西市人民医院、鸡西鸡矿总医院、鸡西市中医医院、鸡西市传染病医院、鸡西市精神病医院等。
- 待遇享受:门特病待遇按季度限额管理,按季度支付,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例如,职工医保中尿毒症门诊透析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中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起付标准为800元/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
- 异地就医:异地安置人员门诊慢性病手工结算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024年度慢性病发票(电子票据需提供电子版)、费用清单、慢性病用药处方,每年6月底前可申报上年度手工结算。部分门特病病种(如糖尿病合并症、高血压病3级、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冠心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已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门特病政策为慢性病、重病患者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并到指定医疗机构申报,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