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广东汕头的痤疮(包括寻常痤疮和玫瑰痤疮)常规调理治疗通常不属于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报销范围,因此无法通过医保基金进行报销。

一、医保报销政策基础 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特定病种(门特)管理制度,参保人只有在患有所列的特定慢性病或重大疾病并完成资格认定后,其相关门诊医疗费用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 。目前,广东省及汕头市公布的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共55个)中,未包含痤疮或玫瑰痤疮 。这意味着,即使在定点医院就诊,痤疮的常规药物治疗、光电治疗或皮肤护理等费用,均按普通门诊处理,不享受门特病种的报销待遇 。
二、普通门诊与门特病种对比

对比项目 | 普通门诊 | 门诊特定病种 |
|---|---|---|
覆盖疾病 | 所有常见病、多发病 | 仅限医保目录内55种特定慢性/重大疾病 |
痤疮是否包含 | 不包含 | 不包含 |
起付线 | 有(按医疗机构级别) | 无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70%,二级及以上50%-60% | 按病种设定,通常更高(如70%-90%) |
年度支付限额 | 有(如职工医保1500元/年) | 按病种设定,远高于普通门诊(如8000元/年) |
待遇有效期 | 按自然年度 | 长期有效或按病种规定 |
所需手续 | 持医保卡直接结算 | 需提前申请并完成资格认定 |
三、特殊治疗与报销可能性 对于痤疮患者,若病情发展为严重的、符合国家临床指南定义的“重度痤疮”或“玫瑰痤疮”,并伴有显著的炎症、瘢痕或心理社会功能障碍,部分治疗项目(如口服异维A酸、生物制剂)可能被视作特殊用药。即使如此,其对应的疾病本身(痤疮/玫瑰痤疮)仍不在汕头市门特病种目录内,因此相关的门诊费用仍无法按门特政策报销。部分医院(如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虽为医保定点单位,但其提供的痤疮治疗项目,如无明确纳入门特目录,均不能报销 。参保人若在异地就医,也需遵循参保地(汕头)的门特病种目录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