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类核心材料
在广西南宁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门特),需根据具体病种准备3-5类材料,涵盖身份证明、医疗记录及诊断证明。不同病种需额外针对性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
一、基础必备材料
- 1.申请表填写《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或《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部分地区支持线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 2.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
- 3.社保卡用于医保信息关联和费用结算,未办理者需先办理。
二、医疗相关材料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适用病种示例 |
|---|---|---|
| 病历资料 |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 | 所有门特病种 |
| 检查报告 | CT、MRI、病理报告(肿瘤需病理及免疫组化报告) 。 | 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等 |
| 治疗记录 | 放化疗、手术记录等 。 |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
三、其他补充材料
1. 恶性肿瘤需提供近两年内病理切片或影像报告 。
2. 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包含病情分期 。
3. 部分地区要求病史资料清单或关系证明(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四、办理流程
1. 携带材料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社保所 。
2. 定点机构初审后汇总至市社保局,定期组织专家评审 。
3. 符合标准者发放待遇卡,不符合者需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 不同病种材料差异较大(如冠心病需冠脉造影,高血压需三次血压记录) 。
- 异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集体申报需额外单位证明 。
- 建议通过“南宁警方”公众号或12367热线预约办理,节省时间 。
具体政策可能动态调整,请以南宁市医保局或定点医疗机构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