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包含超过50种疾病,具体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按本市最新规定执行。
参保人患有《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范围内疾病的,可在具备相应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特备案和续审 。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统一部署,2025年东莞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政策,确保参保人员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 。
一、门诊特定病种核心病种范围
- 纳入全省统一管理的5个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自2025年起,广东省统一执行跨省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政策,涵盖以下5个病种 。
病种名称
是否可跨省直接结算
是否为全省统一病种
主要治疗方式
高血压
是
是
长期药物治疗
糖尿病
是
是
药物、胰岛素治疗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是
是
化疗、放射治疗
尿毒症透析
是
是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是
是
抗排斥药物治疗
- 东莞市本地增补的其他门诊特定病种:除上述5个全省统一病种外,东莞市还根据本地实际,在《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中设定了更多病种,总数超过50个 。这些病种通常包括多种慢性病、罕见病及重大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孤独症等,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完整目录为准。
二、申请与认定流程
- 申请条件:参保人必须被诊断患有《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所列明的疾病 。申请时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疾病诊断证明、病理报告、CT、MR等关键检查检验报告以及出院记录(如有住院史)。
- 办理机构:申请门特待遇认定,必须在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也可申请成为“特药店”,提供相关药品服务 。
- 所需材料:申请人需提交《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卡原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即时做出受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