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和田地区,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若患有自治区规定的58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之一,且符合相应认定标准,均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在新疆和田地区,门诊特殊病种(即门诊慢特病)的办理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者;需患有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统一规定的58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之一,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需符合相应病种的认定标准,通常需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明材料,经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认定后,方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一、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 一类病种: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症、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2级以上伴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帕金森病、重症精神病、癫痫、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强直性脊柱炎、矽肺叁期、儿童血友病、儿童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儿童噬血细胞综合征、重度骨质疏松、类风湿性关节炎、乙、丙、丁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 二类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脏病3期及以上、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地中海贫血、白塞病、肝豆状核变性、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重症肌无力、阿尔茨海默病等。
二、办理流程
- 申报受理:参保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前往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提交申请。
- 专家认定:医疗机构认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将认定结果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参保人员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 待遇享受:参保人员经认定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三、办理材料
- 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申请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 医学资料: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
在新疆和田地区,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办理已实现“即申即享”,参保人员只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专家认定后即可享受待遇,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就医便利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也进一步扩展,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