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个人自付比例为30%(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20%,辅助器具适配为50%)。
在江苏常州,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接受骨科康复治疗时,符合规定的项目可纳入报销范围,但需满足医保定点机构、治疗项目在目录内等条件。具体政策依据江苏省统一规定执行,涉及报销比例、适用对象、康复流程等核心要素。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 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
-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需辅助器具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及听力残疾儿童。
康复项目范围
类别 可报销项目示例 自费项目示例 治疗类 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平衡训练 冲击波治疗、磁疗 物理疗法 电疗、热疗、牵引 气压治疗(部分) 辅助器具 假肢、矫形器、助听器 非目录内矫形器
(二)报销条件与比例
基本条件
- 机构要求:定点康复机构(需经审批)。
- 治疗标准:符合医保目录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报销比例
- 常规康复治疗: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个人自付20%。
- 辅助器具适配:个人自付50%。
(三)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
- 持医保卡至定点机构就诊,确认项目在报销目录内。
- 需临床急性期治疗结束且病情稳定,方可转入康复阶段。
限额与时效
- 部分项目设年度报销限额,超额部分自费。
- 0-6岁残疾儿童需在有效期内申请抢救性康复。
江苏常州的居民医保政策对骨科康复覆盖较广,但需注意项目分类与自付比例差异。建议参保人提前咨询定点机构,确保治疗计划与医保政策匹配,以最大限度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