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枣庄特殊病种终止待遇手续需在待遇终止前30日内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次月生效。
参保人员因病情缓解、不符合认定标准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需终止特殊病种待遇时,需按流程办理手续,确保医保权益无缝衔接。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终止条件与适用范围
- 病情缓解或治愈:经定点医疗机构复查确认特殊病种症状消失或指标恢复正常。
- 不符合认定标准:年度复审未达标准(如高血压Ⅲ期患者血压持续低于临界值)。
- 主动申请终止:参保人自愿放弃待遇,需签署书面声明。
| 终止类型 | 适用情形 | 所需材料 |
|---|---|---|
| 病情缓解 | 医院出具康复证明 | 诊断书、近期检查报告 |
| 复审不通过 | 医保局审核结果通知 | 复审表、历史病历 |
| 主动终止 | 个人书面申请 | 身份证、医保卡、终止声明 |
二、办理流程与时限
- 提交申请:
- 通过枣庄医保服务平台线上提交,或至辖区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 材料需包含社保卡、终止申请表(医院或医保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
- 审核阶段:
医保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果以短信或平台通知。
- 待遇终止:
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日终止,未使用待遇额度自动清零。
三、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
- 待遇衔接:终止后如需重新申请,需重新提交特殊病种认定材料。
- 异议处理: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15日内申请复核。
- 欺诈责任:隐瞒病情骗取待遇的,追回资金并纳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办理特殊病种待遇终止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建议提前咨询医保热线或定点医院医保办。涉及材料务必真实完整,避免影响后续医保权益。